發布時間 2022-03-04 11:25:30
條目 | 內容 |
項目名稱 | 內蒙古通糧集團東來國家糧食儲備庫有限公司2022年自卸車采購項目【網上競價】 |
項目編號 | 0345HW20220016 |
采購方式 | 網上競價(一次報價),只有一次報價機會,不可修改,不可撤銷 |
項目概況 | 采購內容:本次采購自卸車1輛; 型號規格及技術參數:福田瑞沃大金剛ES5自卸車190馬力(3.8-4.2箱長); 資金情況:采購人資金籌備到位,全部為企業自有資金; 標段劃分:不劃分標段,確定1名成交供應商; 供貨期:合同簽訂且采購人支付30%的預付款后15天內完成供貨; 供貨地點:采購人所在地; 質保期:有國家規定者,依規定執行;有成車生產商質保期者,依生產商質保期規定執行; 其他要求: 1、對于需要上牌的車輛,供應商應確保成交車輛能夠在通遼市上牌,同時提供上牌所需相關資料、證照,保證在交付車輛十天內完成上牌(因采購人原因不能上牌情形除外),車輛保險采購人自行選擇,不得捆綁銷售; 2、車輛生產日期不得超過六個月(以車輛合格證為準); 3、交付時車輛公里數不超過300公里。 |
供應商資格審查標準 | 1、供應商應在報價截止時間前將以下資料掃描件,通過“上傳報價單”模塊線上遞交: (1)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依法注冊的法人或非法人組織(提供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行政管理部門登記的主體資格證書(包括但不限于營業執照、事業單位法人證書、社會團體法人登記證書等)); (2)企業信譽:未被人民法院列為失信被執行人、重大稅收違法案件當事人名單,提供信用中國(www.creditchina.gov.cn)截圖,以網站查詢結果為準; (3)廠家授權代理商或經銷商均可(如為代理商或經銷商提供廠家授權函); (4)提供服務承諾函(內容須包含但不限于“1、對于需要上牌的車輛,保證成交車輛能夠在通遼市上牌,同時提供上牌所需相關資料、證照,保證在交付車輛十天內完成上牌(因采購人原因不能上牌情形除外),車輛保險采購人自行選擇,不得捆綁銷售;2、車輛生產日期不超過六個月(以車輛合格證為準);3、交付時車輛公里數不超過300公里”); (5)《競價授權報名表》按要求填寫完整(詳見附件)。 2、其他要求: (1)本項目不允許轉包或私自分包,不接受聯合體; (2)與采購人存在利害關系可能影響采購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組織或者個人,不得參加本項目。 注: 1、以上資料應在規定時間內遞交,否則將視為無效資料。我單位本項目負責人拒絕接收其他方式遞交的所有資料,同時提醒供應商在競價期間內注意自己單位信息的保密,保障公平競價的環境。 2、如上傳的供應商資格審核資料中涉及商業秘密的,供應商須注意保護,我單位不負責承擔資料泄密責任及因此引起的其他責任。 |
報名時間 | 2022年3月7日9:00至2022年3月10日9:00 |
審查方式 | 資格后審。報價結束后,我單位負責對供應商提交資料的齊全性審核,采購人根據我單位提供的報價情況,按照公告約定審查供應商資料合規性或檢驗樣品等,最終確定成交供應商和成交價格,其中資料真實性由供應商負責。 |
報價規則 | 報價時間:同報名時間; 本次采購最高限價為:152800元(含稅),超出最高限價屬于無效報價; 系統報價操作要求:供應商需在“我要報價”一欄點擊“報價”,輸入報價并提交,否則視為無效報價。 注: 1、供應商的最終報價為包干價格(含稅),即包括但不限于貨款、運費、車輛購置稅等全部費用(不包含上牌費用); 2、審查資料符合采購公告“供應商資格審查標準”要求的,按照低價優先、報價時間優先原則確定成交供應商,若時間、價格全部一致,采購人有權確定成交供應商。如果只有一家供應商參與報價,符合公告要求,且供應商網上提交報價不高于最高限價的,采購人有權確定其為成交供應商; 3、潛在供應商發出報價即視為了解并認同項目公告及相關附件中的一切要求。 |
報價保證金 | 1、繳納金額:15000元; (1)未成交供應商報價保證金于公示期結束且項目無異議后5個工作日內原路徑退還(采購人有特殊要求的除外)。成交供應商報價保證金于供應商交納服務費并收到與采購人簽訂的合同掃描件(發送至18586098101@163.com)后5個工作日內原路徑退還。 (2)采購人無正當理由拒絕簽合同,或者在簽訂合同時向成交供應商提出附加條件的,采購人向成交供應商退還報價保證金;給成交供應商造成損失的,應當賠償損失。 (3)供應商名稱、銀行賬號等信息與繳納保證金時的信息發生變更的,應當及時書面告知我單位,若因上述情況造成我單位退還保證金失敗的,相關風險由供應商自行承擔。 |
報價保證金保證內容 | 為保護采購活動各方的合法權益,杜絕非真實潛在供應商,采購人在此作出特別提示,潛在供應商一旦報名成功并交納報價保證金,即視為對如下內容予以認可:非因采購人原因,如潛在供應商存在以下任何一種情形時,采購人有權扣除供應商已交納的報價保證金(我單位扣除服務費后)作為補償,報價保證金不足以補償的,采購人可按實際損失繼續追訴; 1、在被確定為最終成交供應商撤回其報價的,或未按照公告及成交通知書約定簽訂采購合同或未按照約定及時支付履約保證金的; 2、供應商提交的材料存在虛假或偽造情形的; 3、違反相關法律法規及中心交易規則中規定的其他情況。 |
服務費 | 1、按照內工建協(2016)17號文件收費標準收費,以成交供應商報價為基數計算服務費,不足500元按500元收取。 2、成交供應商需在成交通知書發出后5個工作日內向我單位交納服務費,不按時交納的我單位有權從其報價保證金中扣除。 |
平臺賬戶信息 | 賬戶名:內蒙古陽光采購服務平臺有限責任公司 開戶行:中國銀行內蒙古自治區分行 行號:104191014056 賬號:以系統通知信息為準(賬號為系統隨機生成的子賬號) |
履約約定 | 1、《采購合同》應在成交通知書發出之日起七個工作日內簽署,簽署地為采購人指定地址。 2、履約保證金:成交金額的10%,向采購人繳納。 履約擔保形式:銀行保函、從供應商基本賬戶以轉賬、電匯或現金的方式繳入。 履約擔保的提交時間:合同協議書簽訂之前。 |
結算要求 | 1、付款方式:采購完成后,自成交通知書發出之日起七個工作日內成交人到采購人所在地與采購人簽署《采購合同》;對于需要上牌的車輛,采購人在簽署《采購合同》后支付中標貨款的30%,貨到后支付30%,驗收(采購方初驗收、財政再次驗收)合格后支付35%,供應商提供車輛上牌全部資料,上牌完成后支付5%;對于不需要上牌的車輛,采購人在簽署《采購合同》后支付貨款的30%,貨到后支付30%,驗收(采購方初驗收、財政再次驗收)合格后支付40%; 2、發票要求:成交人與采購人按要求簽署《采購合同》并收到采購人30%預付款(以銀行到帳單為準)三個工作日內,根據采購人財務制度要求,向采購人提供全額發票。 |
發布媒體 | 1、內蒙古產權交易市場(http://www.nmcqjy.com/); 2、內蒙古自治區企業陽光采購服務平臺(http://www.nmgygcg.com/); 3、易交易(http://www.ejy365.com/)。 |
聯系方式 | 采購組織方:內蒙古陽光采購服務平臺有限責任公司 地址:呼和浩特市賽罕區如意開發區阿吉泰路3號 聯系人:關宇恒 聯系電話:18586098101 技術支持:0471-3473040
采購單位:內蒙古通糧集團東來國家糧食儲備庫有限公司 聯系人:代洪剛 聯系電話:13789713444 |
操作指南 | https://nmgcqjy.ejy365.com/news/detail/51782 |
附件 |